2008年8月27日 星期三

「books」說商譽太沉重,但信譽還是該要有的

這篇歸類在「books」類不太恰當,不過事情既然是發生在書籍買賣,那就得過且過吧!

今天收到一件掛號,是在露天買的""書到了,當書從郵局便利袋中掉落手中的剎那,心中罵了聲「更」!這書也太舊了吧,雖說書是買來讀的,外表的好壞,頂多就是不看時,能否再次出清罷了,但我「更」的原因是當初賣方在物品狀況寫的居然是"全新",為何我能斷定那是本舊書,一、整本書在外觀上髒髒的,且手翻的地方有點黃,二、書底有點黑,且翻開裡面的第一頁與最後一頁,居然還蓋了不知道是姓名的印章...,三、裡面還放了一張卡紙,當作書籤,這還叫作新書嗎?(心裡又罵了聲「更」!)

玩過網拍的人都知道,有評價這種東西可以用來制裁爛買家或賣家,而一度也想來個報復,但看了對方先前收到的評價,都還不算差,想想算了,第一、或許是對方"疏忽"了(X的!這時候我還在體貼個什麼勁...XD),第二、網路上的紛爭本來就多,如果以牙還牙,恐怕日後遭致對方的報復,第三、如此一來,他可能以後東西會很難賣(...還在體貼...Orz)。有鑑於此,還是放過他了,雖說這樣可能會對不起之後的買家,不過說不定真的是自己比較衰吧!下一個人還請自求多福!

每個人處理事情的方法不盡相同,也許有人會看不慣我的做法,認為不該姑息,不過我決定的點在於,這本書還算是便宜,如果對方是標明七成新或有髒圬的話,或許還是會購買,只是對方不應謊報物品狀況,所以我的損失僅在於購買東西時的fu;而下一個買家若是買到的東西,是自己無法接受或覺得損失很大的話,該買家自然會採取必要的措失,所以我覺得我的做法並非姑息,因為真正損失的是那個令我一直「更更叫」的賣方自己的信譽,反正有便宜的書,我罵完後乖乖看就是!只是再也不會光顧他的賣場了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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